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98元,比上年增长7.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其中,工资性收入19451元,增长8.8%;经营净收入1971元,下降0.1%;财产净收入999元,下降28.5%;转移净收入6477元,增长13.2%。人均消费支出20965元,增长0.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0.2%。恩格尔系数为37.4%。 年末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6687人,比上年末增加6139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8551人,增加2248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8317人,减少15人。领取城镇登记失业金人数548人,减少141人。 地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7189人,比上年增加5974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41598人,增加693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3220人,增加26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十一、资源和环境 全年完成地方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3431万元,比上年下降63%。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2%,工业烟尘排放量达标率9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7.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14天。 全年完成植树造林2300亩,绿化面积35万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73.5%、达标率100%,生活垃圾处理率10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257.2公顷,下降3.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4平方米,减少0.2平方米。
注释: [1] 地区生产总值(GDP)、总产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人口数据按市公安年报数据统计。 [3]全市为行政区数据,地方为不含兵团数据。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来源于市统计局,其他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其中,交通数据来源于市公安局车管所;邮政数据来源于市邮政局;电信数据来源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财政数据来源于市财政局;金融信贷数据来源于市人民银行;保险业数据来源于市保险协会;教育数据来源于市、七师教育局;科学技术数据来源于市科技局;人口数据来源于市公安局户籍科;卫生数据来源于市、七师卫生局;社会保障数据来源于市、七师社保局;环境保护数据来源于市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