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就业与社会保障 2015年城镇新增就业1.0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5.25万人次,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669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2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4%以内。 年末全县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人数42.57万人,参合率达99.59%;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2万人,参保率达91.4%。建成保障性住房2738套,分配入住1804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9100户。新建成乡镇联合五保村7个,建成35个农村幸福院。 注释: 1、本公报所使用的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上林县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工业总产值绝对数和增长速度按现行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万元以上的住宿业和主营业务收入在200万元以上的餐饮业。 4、邮电业务总量按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 5、年末户籍总人口指标为公安部门统计数;全年出生人口、出生率、死亡人口、死亡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等指标按公安部门统计数据资料计算。 6、部门资料来源于相关部门,部分相关数据由于统计口径的不同,可能与部门的数据存在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