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总人口156.35万人,比上年增长0.2%。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口出生率为10.04‰,死亡率为2.8‰,自然增长率为7.2‰。城镇化率为56.1%,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全年仙桃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40763元,增长4.6%。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45元,比上年增长8.94%;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5301元,增长9.68%,人均经营净收入4369元,增长21.56%;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162元,增长13.86%;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62元,增长7.21%。全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460元,增长8.21%。 十、资源、环境保护、社会安全 全市共造林面积3.93万亩,其中村庄绿化面积3.39亩,通道绿化面积0.54万亩,完成生态示范村创建243个。 全年优良天数累计292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9.8%,优良天数较2015年增加47天,优良天数比例较2015年提升了 13.6 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4名。全年污染天数累计73天,占全年比例19.9%,较上年下降12.9%。 全年主要污染物 PM10 年均浓度为 85μg/m 3,较 2015 年下降 25.4%,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圆满完成 2015 年度排放目标,位列全省第8;主要污染物 PM2.5 年均浓度为50μg/m 3,较2015 年下降 20.6%,优于全省平均水平,位列全省第 5 名。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59起,死亡121人。其中,道路交通运输事故148起,死亡112人(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建筑施工事故4起,死亡3人;机械行业事故1起,死亡1人;贸易领域事故1起;工商贸其他事故3起,死亡3人。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