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县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11个,收养性床位1171 张;全县城镇低保人数14917人,农村低保人数14380人。
十一、城市建设和社会治安 2016年末,城区规划控制面积达30平方公里,核心建成区面积6.48平方公里。近年来,我县围绕贡水河做足水文章,做大增量,提升品质,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207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9.13%,建成区绿地率34.57%。公园绿地53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12.18平方米,初步形成了绿地布局合理、功能设施齐全、风格特色鲜明的城市园林景观,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中心客运站、人民广场、贡水河一期绿道等公共基础设施建成使用,“三大片区”旧城改造使“脏乱差”的老城区重新焕发了生机与活力,金源小区、万和广场等项目实现县城扩区增容。停车位达到3408个,智能交通系统投入运行,兴隆大道中端道路拓宽和凌云路改造全面完工,县城区主干道、背街小巷基本实现道路黑色化、街面一体化、管线入地和雨污分流,城区交通更加顺畅。 2016年末,全县城市道路长度32.9公里,其中主干道长度13.80公里,次干道及其他支路长度16.64公里。全县加快城市道路及小街小巷的改造工程,全年完成道路改造2.3万平方米;全县有污水处理厂1 个,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9.13 %;全县供水主管网长46.5公里,全年供水量330万吨;全县供气主管网长51.8公里,天燃气供气量232.05万立方米;液化气供气量390万吨,用气户数1.39万户。 2016年,全年治安案件查处数1051件,刑事案件立案数743件。交通事故发生数1081起,死亡人数28人,损失额300万元;火灾事故发生数95起,损失额56.82万元。 注: 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工业数据为月报口径。所有数据若有出入,以年鉴资料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部门资料来源于县直各相关部门。 (1)人口数据:年末总人口指标为公安部门年报数;全年出生人口、出生率、死亡人口、死亡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等指标为卫计部门年报数;年末常住人口、城镇人口和城镇化率为上级统计部门反馈数。 (2)其余部门指标数据分别来源于各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