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县共有体育场馆1个,全年共举办体育活动次数12次,共有.8万人次参加比赛。举办综合运动会3次,举办单项比赛共9次。业余体校运动员54人。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434651人,比上年增加3917人。其中,女性人口204281人,男女性别比为112.8:100。全县常住人口368325人,其中,城镇人口180332人,乡村人口187993人。城镇化率48.96%,比上年提高1.47个百分点。全县人口出生率13.47‰,死亡率6.17‰,人口自然增长率7.3‰。全县计划生育率88.74%,已婚妇女综合节育率88.76%。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45元,同比增长8.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03元,同比增长9.9%。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25586元,下降7.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0929元,增长15.1%。 社会保障全面发展。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县新增城镇就业5298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5%,解决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1494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6338人。全年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42亿元,扶持个人创业600人次,带动就业1800人次。年末全县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7.45万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0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96万人。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34.14万人,参合率达99.87%。全县共有85.96万人次享受新农合补偿,补偿总额13368.42万元。 年末全县各类社会福利单位收养性单位21个,床位数2168张。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家庭数4109户,共8570人,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家庭数7646户,共14029人。得到农村医疗救助18115人次,得到城市医疗救助13356人次。 注: (1)本公报所列数据大多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全县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比上年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全县人均生产总值等按年平均户籍和常住人口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