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末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人数达到4.44万人,比上年增加0.51万人;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6.79亿元,增长21.7%;当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2亿元(含公转商贷款),增长21.3%。 全县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拥有床位3659张,收养人数1569人;年末城镇“三无”、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309人,集中供养率99.4%。全年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5356户,人数7246人,其中城镇778人、农村6468人;全年发放低保保障金3309万元;低保标准为每月615元。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99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797.41万元。 十二、资源、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社会安全 2016年雨量明显偏多,为近60年最多年份,气温显著偏高,日照正常。全县年降雨量2003.4毫米,比常年多590.2毫米,比上年多275.9毫米,雨日172天,年日照时数1762.5小时,比常年少29.9小时,比上年少96.5小时,年平均气温17.0℃,比常年高1.4℃,比上年高0.6℃,年极端最高温度39.9℃,极端最低气温为-11.7℃。 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409公顷,封山育林面积43333公顷,全年森林覆盖率达到70.1%。 全县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100%的监测断面达到Ⅱ、Ⅲ类水质,100%的监测断面水质满足功能要求,县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78,市区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为89.0%。 全年规模工业能耗消费比上年增长14.2%,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上升8.0%。全社会用电量24.77亿度,同比增长13.2%,其中工业15.68亿度,同比增长8.8% 中心城区自来水普及率达100%;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90.7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达133个村;城市建成区面积32.48平方公里,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到24.02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72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3.3%。 全年全县除火灾事故外累计共发生各类事故51起,比去年减少86起,死亡52人,比上年减少6人。其中道路交通共发生事故36起,比上年减少95起,死亡37人,比上年减少15人。发生火灾139起,直接财产损失190万元,无人员伤亡;水上交通、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等领域无事故。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额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人均水平有关数据未注明的均按户籍人口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5.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6.限额以上投资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和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