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汽车拥有量达105893辆,比上年增加9275辆。全年新注册车辆6361辆。 全年开发就业岗位 15162个,新增就业人数11102人,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56%。 全年全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达157169人(含退休),比上年增长0.6%,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达102139人,同比增长1.1%;失业保险人数为69007人,比上年下降2.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3011人,增速与上年持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为164005人,增速与上年持平。全市16个乡镇全部开展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人数达207243人,比上年减少25160人。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居民19602人,其中:城市居民11757人,农村居民7845人。 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市继续对20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除尘、脱硫治理,聚发供热完成总吨位260吨锅炉烟气脱硫改造,取缔城区小锅炉8座,大气环境质量继续提升。 全年发生事故256起,其中:火灾241起,重大交通事故15起。 说明:1、本公报发表的部分数字为初步统计数。 2、全市生产总值数据、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 4、限额以上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批发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零售企业;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住宿餐饮企业。 5、规上服务业企业是指从业人员在50人及以上或全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 从业人员在50人及以上或全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