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工业三废排放处理利用、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均有进一步提高。 十一、人口和人民生活 年末户籍人口479772人。全年出生人口3302人,出生率6.87‰;死亡人口1299人,死亡率2.70‰;人口自然增长率4.17‰。(计生年度人口出生率6.59‰,死亡率1.63‰,人口自然增长率4.96‰。)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63元,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69元。比上年增长8.7%,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50元,比上年增长8.7%,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783元,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036元。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10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00人,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6.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十二、社会保障 全旗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7842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29333人,参加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数21457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15768人。全旗共有36.7万农牧民参加了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新农合现有人口参合率达到95%。 全年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户数1986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977人,享受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户数1563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1696人。 全旗各类养老机构22个,其中,敬老院14个,光荣院1个,私立养老院5个。床位数共计1169张,在院人数349人。 说明: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等指标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本公报部分数字使用的是上报数字,非反馈数字。(反馈数字到旗县后,以反馈数为准。) 4、本公报中的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做机械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