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共有医院、卫生院28所,拥有床位数1383张。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达28.5万人。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户籍总人口326567人,其中:男性170554人,城镇人口44353人。常住人口308846人,出生率为8.99‰,死亡率为8.39‰,自然增长率为0.59‰。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26元,增长8.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46元,增长8.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99元,增长8.5%。 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03451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7253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4676人。 注释:[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中总值、增加值为现价,除注明外,总产值、增加值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3]本公报中户籍总人口指标,来自县公安局人口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