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资源、环境 2016年全县共完成营造林面积33869亩(其中人工造林完成15793亩,封山育林完成18076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0.75万亩,全县区划公益林21.84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21.34万亩,地方公益林0.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6.82%。自然保护区有 4个,其中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全县水力资源蕴藏量71.05MW,全年平均降水量1552.0毫米。县城规划区内供水人口3.2万人,供水普及率99%,年供水量303万吨,回收水量255万吨,县城供水管网从DN100到DN300的供水管道共计57公里。全年年平均气温15.8℃,夏季均温23.8℃,冬季均温7.8℃,年日照时数1302.8小时,无霜期307天。 初步测算,全年能源消费总量 25.87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1.07%。万元生产总量能耗下降11.30%。 我县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37,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指数2.66,林业生态建设保护和发展综合指数99.79,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48%。 县城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100%;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县县城及乡镇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点水质达标率为100%,清水江丹寨县境内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区域噪声监测点位达标率为99.63%;大气中二氧化硫平均浓度8ug/m3,二氧化氮平均浓度11u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27ug/m3,一氧化碳平均浓度1.3mg/m3,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18ug/m3,臭氧平均浓度102ug/m3。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 4、按现行国家统计制度规定,人均生产总值(GDP)按常住半年及以上人口计算。 5、人口户数、总数、死亡、城镇和乡村人口以公安人口年报,常住人口出生率和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以计生部门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