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节能减排。2016年狠抓节能减排工作,重点抓了结构减排项目6个,工程治理减排项目2个,全口径减排项目3个,畜禽养殖减排项目4个,垃圾渗滤液减排项目1个。全社会能耗81.44万吨标煤,下降4.9%;万元GDP综合能耗0.693万元吨标煤,下降1.6%;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4%。 环境保护。全年财政节能环保资金支出5464万元,争取到中央、省级、市级环保专项资金582.4万元。县城固体垃圾集中处理率继续保持100%,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5.2%,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8.76%,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68.34%。年末有1个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18人。 安全生产。全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件数13件,死亡人数11人,受伤人数1人,直接经济损失531.14万元。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人数为0.093人/亿,比上年增加0.02人/亿。 十二、人口和就业 人口。2016年年末全县公安统计户籍总人口46.72万人,其中农业户籍人口40.72万人、非农业户籍人口6万人。全县当年出生人口4522人,出生率为9.86‰;死亡人口2733人,死亡率5.96‰;人口自然增长率3.9‰。全县现有常住人口34.44万人,城镇化率达42.61%;城镇居住人口14.67万人,其中县城居住9.31万人;农村居住人口19.77万人。 就业。 城镇新增就业5540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712人,登记失业率3.5%。农村劳动力转移19.52万人,劳务收入32.98亿元。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镇居民收支。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15元,比上年增加2063元,增长8.2%。人均消费支出17602元,比上年增加1151元,增长7%。其中:食品消费支出增长5.4%;衣着消费支出增长9.9%;居住消费支出增长3.3%;医疗保健支出增长10.9%。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8.2%。 农村居民收支。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00元,比上年增加1107元,增长9.2%。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2.8%;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7.4%。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488元,比上年增加695元,增长12%,其中食品消费支出增长1.9%。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2.6%。 社会保障。全年享受城乡低保人员6493人,其中城镇3871人、农村2622人。全县低保金支出2237.3万元,其中城镇低保金支出1589.8万元、农村低保金支出647.5万元。全年享受五保户人数3270人,五保户补助支出1511.1万元。有社会福利院19个,收养人员2140人。优抚人数4478人,传统救济人数98人。年末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0.5万人,征缴养老保险基金29775万元,发放养老保险基金30661万元。参加失业保险人数7077人,征收失业保险基金448.8万元,失业保险金征缴率达90.92%,支付失业保险金270.1万元。全县参加医疗保险人数40.5万人,征收医疗保险基金28847.8万元,支付医疗保险基金23693.9万元。 备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及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数据由上级统计部门审定。其余相关数据由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旅游局、县公安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扶贫移民局、县社保局、县医保局、县就业局、县邮政局、县气象局、人民银行长宁县支行、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通公司、县电力公司、县天燃气公司、县自来水公司等单位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