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99元,增长9.4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02元,增长8.6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26元,增长9.54%。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9.5%,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9.7%。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9.99平方米,比上年增加8.09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0.48平方米,比上年增加5.02平方米。 新增城镇就业人员6861人,完成13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0%,低于任务1.5个百分点;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015人,完成118%;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131人,完成141%;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4321人,完成135%;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放贷345笔,金额1800万元,完成106%;扶持创业651人,完成233%;带动就业3021人,完成270%;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5998份;职业技能培训3264人,完成172%。 2015年,全县参加职工养老保险69711人,完成109%,征收基金1.62亿元,支付养老金待遇2.37亿元;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96164人,征收基金9934万元,支付医保待遇9095万元;参加失业保险18918人,完成105%,征收基金880万元,完成204%,发放失业保险金461万元;参加工伤保险27310人,完成105%,征收基金568万元,完成105%,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80万元;参加生育保险19035人,征收基金504万元,完成109%,支付生育保险待遇283万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均按时足额支付。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应参保300746人(其中领取对象92876人),实际参保207870人,适龄参保率100%,征收养老保险费2536.62万元,发放养老金8486.3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应参保32737人(其中领取对象4690人),实际参保12015人,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再次提标到每人每月110元并实现按时足额发放。 十二、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6.11%,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下降3.5%的目标任务。全年四项主要污染物较上年分别削减:化学需氧量削减599.03吨,削减率6.7%;氨氮削减72.83吨,削减率8.1%;二氧化硫削减39.3吨,削减率3%;氮氧化物削减29.35吨,削减率3%,均完成市定目标任务。全县饮用水源达标率100%,城区优良天数323天,优良率达88.5%。 重点镇、文化小镇、美丽乡村试点顺利推进。3个传统村落列入国家第三批古村落保护名录,喻畈村列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样板,获国家住建部肯定。天蓝、地绿、水清、土净工程扎实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成效明显。扎实推进“绿满红安”,创建省市级生态乡镇5个、生态村31个,完成造林绿化7.1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7.3%,森林蓄积量达414万立方米。 注: 1、本公报数据主要是年报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 统计制度外的数据由相关县直部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