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生产总值、一二三产业增加值、产业结构、人口、财政、进出口、公路运输量、邮电、金融、保险、教育、卫生、万元增加值能耗、城乡居民收入包含永城数据,其他指标数据不含永城。 4.三次产业划分标准根据《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12〕108 号),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5.劳动就业、对外贸易、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财政金融保险、交通邮电、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旅游等数据由相应部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