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19户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579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4%。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8.4%,经营性收入增长4.0%,财产性收入增长10.4%,转移性收入增长13.8%。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731元,增长3.4%。据576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50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6%。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8.9%,经营性收入增长6.1%,财产性收入增长11.3%,转移性收入增长15.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609元,增长9.3%。按户籍人口计算的人均本外币住户存款余额达66304元。 全市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35.55万人,比上年增加2.22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16.95万人,增加5.9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65.61万人,增加1.14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78.33万人,增加2.4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66.33万人,增加3.49万人;参加生活保障和生活补助制度的被征地农民8.12万人,减少0.18万人。全市年末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人数达到30.47万人,比上年增加2.15万人;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43.22亿元,增长12.0%;当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7.84亿元,增长40.3%。 全市年末农村特困对象人数为1467人;全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22715户,人数36635人,其中农村30370人、城镇6265人;全市城镇和农村低保标准均为每人每月664元。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0.3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8亿元。 全年共发生工矿商贸企业、道路运输、水上运输、渔业船舶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286起、死亡230人,分别比上年下降8.0%、6.9%,无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较大事故发生。 十二、城市建设和环境质量 统筹推进城市建设,南太湖湿地奥体公园基本建成,市民服务中心、太湖水厂建成投用,小西街、状元街完成修缮整治。“三改一拆”走在全省前列,交通治堵不断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 大力推进“五水共治”,连续第三年获得全省治水“大禹鼎”。全市全年地表水市控以上监测断面达到Ⅲ类以上标准的比例为98.2%,满足功能要求断面比例为98.2%,均比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入太湖水质连续9年保持在Ⅲ类以上;市出境断面水质良好,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市区PM2.5浓度均值为47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9.0%,降幅位列全省第一;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5.6%,比上年提高6.4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