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0:2012—2016年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年末全省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总人数达到706.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1万人,增长1.9%,其中,在职参保职工为420.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万人,增长0.02%。全省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80.8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3万人,增长0.03%。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76万人,增长0.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40.7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1万人,增长1.2%。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67.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9万人,增长0.07%。 全年全省共筹集中省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51.02亿元。城市低保月标准和月保障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445元和379元,比上年增长10.4%和11.8%;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和年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3412元和1716元,增长25.5%和10.6%,有效保障了全省149.6万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全省共保障特困人员12.7万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11万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2.1万人,年人均补助标准为4900元,分散供养对象8.9万人,年人均补助标准为3300元;城市特困人员1.7万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0.6万人,年人均补助标准为5400元,分散供养对象1.1万人,年人均补助标准为5340元。全年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6.60亿元,资助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52.5万人次,其中,直接救助67.6万人次。全年下拨救灾资金2.32亿元,妥善保障了141.8万人次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十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初步核算,全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8014.09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1.6%。全社会用电量667.63亿千瓦时,增长2.4%。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7.9%。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9.4%。 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按照《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2.0%。 全省41条主要江河的85个监测断面中达到水质控制目标要求的监测断面62个,占断面总数的72.9%。其中,Ⅰ~Ⅲ类水质监测断面57个,占断面总数的67.0%。 全省主要城市1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其中,地表水源地15个,地下水源地2个。Ⅱ类水质的水源地7个,Ⅲ类水质的水源地10个,与上年相比,主要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 年末全省拥有各类自然保护区51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2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8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54.09万公顷,占省域国土面积的13.56%。 全年全省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上报生产安全事故1608起,死亡980人。全省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66人;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704人;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1.251人。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 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 重点产业是指我省重点发展的汽车制造、石油化工、食品、信息、医药、冶金建材、能源、纺织等八个产业。 [4] 六大高耗能行业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使用的部分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提供的部门统计数据,其他数据均来自吉林省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