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
2016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经济环境,全省上下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优生态、惠民生等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初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8364.4亿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04.5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9032.1亿元,增长8.5%;第三产业增加值7427.8亿元,增长11.0%。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0.6:50.3:39.1调整为10.4:49.2:40.4,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8%、47.4%和47.8%。人均生产总值40106元,增长8.4%,按年均汇率折算为6038美元。 年末常住人口4592.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438.5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1%,比上年末提高1.5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5.7%,比上年末提高3.5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61.6万人,出生率13.45‰,比上年提高0.25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8.2万人,死亡率6.16‰,下降0.08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7.29‰,提高0.33个千分点。 表1 2016年末常住人口数及其构成
年末全社会就业人数2637.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8万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5.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4.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5%,低于4.5%的年度控制目标。农民工总量1181.6万人,增长1.1%。其中,外出农民工813.3万人,下降1.1%;本地农民工368.3万人,增长6.5%。
全年财政总收入3143.0亿元,比上年增长4.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1.4亿元,下降0.7%;税收收入2462.6亿元,增长3.8%,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8.4%。县级财政总收入2534.3亿元,增长5.1%,高于全省财政收入增幅1.1个百分点。其中,超20亿元的县(市、区)38个,比上年增加2个;超30亿元的县(市、区)18个,比上年增加1个;超40亿元的县(市、区)11个,比上年增加2个;超50亿元的县(市、区)6个,比上年增加1个,财政总收入最高的南昌县达104.4亿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19.5亿元,比上年增长4.7%。用于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完成3595.3亿元,增长5.1%,占支出比重达77.8%,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省委、省政府年初确定的50件民生工程实事全面完成。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2.0%。其中,城市上涨2.0%,农村上涨1.9%。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服务价格“七涨一降”:食品烟酒类上涨4.4%,医疗保健类上涨2.7%,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2.6%,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1.5%,居住类上涨1.0%,衣着类上涨0.9%,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1%;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2%。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下降1.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2.3%。 表2 2016年居民消费价格分类别涨跌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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