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171人,比上年增长10.43%。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4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4%。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486人,比上年末增长7.1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1108人,比上年末下降3.23%;失业 保险参保人数3710人,比上年末增长0.2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1100人,比上年末增长0.91%;生育保险参保人数6928万人,比上年末下降 27.15%。 年末全县共有1982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末增长0.76%;44094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末下降13.11%。各类社会 福利收养性单位单位660张,收养人数22人。全县销售社会福利彩票543.18万元,比上年增长1.97%;全年接受社会捐款76.52万元,增长 6.51%。 注释: [1] 2015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2014年及以前年份数据为年报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表示其中项。 [2] 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 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为计划总投资5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项目 投资。限额以上批发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和个体户,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 业和个体户,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和个体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