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保持低速增长。年末全县共有户籍人口908455人,同比增长14.87‰;年末全县常住人口74.3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1.03%,同比提高2.01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收入明显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65.01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539.05元,比上年增长1.0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06.2元。城乡居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稳步增长。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1967元,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42641元,其他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225元。 十二、社会保障 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全县共有养老院14 处,共有床位数4500张;救济灾民2300人,享受城市低保 3750人,农村低保30971人。 就业与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863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82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全县企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2337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318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729020人。2015年末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0.25万人,发放养老金人数13.40万人。 十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能力增强。全年全县空气质量一级天数24天,二级天数222天,污水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 安全生产监督效果明显。全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0起。 注:(1)本文所列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指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公报中的地区生产总值为初步数,还未最终认定。 (3)规模以上工业指标数据统计口径为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4)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统计口径为计划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不含农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