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县行政区划面积2040平方公里,15个乡镇,174个行政村,12个居委会。年末总户数171422户,总人口573771人,其中女性273786人。全年人口出生率为12.06‰,死亡率为5.3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72‰。 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16元,比上年增长9.6%。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20844元,比上年增长8.5%;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8759元,比上年增长9.4%。 到年末,全县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16个,拥有床位3650张。全县年末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3850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 为28062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5745人,其中:在职职工19720人,离退休人员6025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4159人;参加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74055人,其中:参保职工24021人,参保居民50034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数500126人;参加城乡居民社 会养老保险人数为335089人,其中城镇居民5090人。
注:①公报中主要经济指标数据为快报数。 ②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太湖县统计局 2016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