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1717人,其中男性24.4万人,女性23.1万人。当年出生人口4161人,死亡人口2895人。全县人口出生率8.8‰,人口死亡率为6.1‰,人口自然增长率2.7‰。
人民生活逐步改善。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47元,增长9.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107元,增长9.2%。 率先在全省实现社会保险市、县“一卡通”和医疗保险待遇市、县一体化。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标准全面提高,位居全省县级前列。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 病保险试点工作。累计建成廉租房2144套,公租房2363套,城市棚户区改造9149户,农村危房改造5839户。 社会福利事业日臻完善。全县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为15家,拥有床位2423张;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4.7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4.7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7.4万人,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5.1万人,占应保人数96%。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328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2745人,农村五保供养2403人。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正式统计数据以《当涂统计年鉴》为准。 2、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年报数;
3、公报中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年末户籍人口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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