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参加各类比赛获得省级比赛4金4银,地 区级13金9银8铜。年末,全县有线电视用户18600户;广播电视覆盖率98%;电视覆盖率99%。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23.4万人次,同比增长 17.4%。其中,接待国内游客123.32万人次,增长17.4%;接待入境旅游游客0.0787万人次,增长14.1%。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8.65 亿元,同比增长12.5%。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年 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18个,其中医院14个。卫生机构人数1272人,村卫生室85个。全县有卫生机构床位数800张,比上年末增长6.7%;拥有专业 卫生技术人员950人,增长4.2%;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97人,增长2.1%;护理人员364人,增长2.8%。每万人拥有医生人数15.44 人。新农合工作得到有效巩固。全县共有144364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8.89%,人均筹资标准由上年的380元提高到47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 助268元,省级财政补助112元,农民个人每人每年缴纳90元)。报销标准按乡级85%,县级75%,市级55%,省级50%的比例执行,每人全年累计 补偿最高支付限额封顶为15万元。全年传染病发病率为219.66/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83.14%。 十一、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全年,宁洱县污水处理厂共处理生活污水228.1449万吨,日平均处理生活污水6251吨;COD削减量为351.76吨;氨氮削减量为48.8吨2015年宁洱县污水处理厂在全省144座污水处理厂中排名第9位。氮氧化物排放量1322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626吨,分别比上年提高4.7%、19.7%;氨氮排放量236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882吨,分别比上年下降3.1%、9.4%;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100%。 安全生产保持稳定。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4起,死亡27人,受伤3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0% ;死亡上升4%;受伤上升24%。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63人,同比增加0.15人。 十二、人民生活 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平稳。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52元,同比增长8.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25元,同比增长11.5%。 消费能力进一步提升。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488元,同比增长11.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223元,同比增长57.1%。 住房面积继续增加。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01平方米,比上年末增长20.1%;全县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9.53平方米,比上年末增长14.9%。 十三、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 年末常住人口19.2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1万人。其 中:城镇人口7.37万人,农村人口11.86万人。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为38.32%。出生率12.50‰,比上年下降0.04个千分点;人口死亡 率6.68‰,比上年提高0.37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5.82‰,比上年下降0.33个千分点;城镇化率38.34%,比上年提高0.79个百分 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