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进入低速增长并老龄化时期,贯彻实施“全面二孩” 政策,户籍制度改革纵深发展,城乡“二元”结构得到改善,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按公安统计,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201657人,其中:城镇人口56883人,占总人口28.2%;乡村人口144774人,占71.8%;男性人口10331人,占51.2%,男、女比例为105:100(以女性为100),60周岁以上人口达33013人,占16.4%,高于占11%老龄化标准5.4个百分点,全县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全县共有民族24个,其中:少数民族23个,少数民族人口46597人,占总人口的23.1%;彝族人口44719人,占总人口的22.2%。全县总户数为67490户,户规模为2.99人/户。按计生部门统计,全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23‰。 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县按户籍人口计算的人均GDP为18837元,比上年增加1728元,增长10.1%;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GDP为17997元,比上年增加1386元,增长8.5%;全县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51257元,比上年增加10600元,增长26.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80元,比上年增加749元,增长10.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02元,比上年增加2167元,增长9%,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3%;全县人均(按公安户籍人口计算,下同)有粮519.2公斤,比上年增加11.6公斤,增长2.3%;人均有肉142.5公斤,比上年减少10.9公斤,下降7.1%;人均有禽蛋5.2公斤,比上年增加0.2公斤,增长4%;人均有水产品9.4公斤,比上年增加0.4公斤,增长4.4%。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余额15268元,比上年增加1757元,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平方米。全县所有89个村(居)委会村村通了公路、电话,和自来水,100%实现了道路硬化。 社会保障及福利事业全面发展,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939人,比上年增加415人,增长6.4%;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634人,增加31人,增长0.3%;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2672人,增加372人,增长16.2%;参加城镇职工工伤保险10278人,增加1018人,增长11%;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3001人,与上年持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17261人,比上年增加431人,增长0.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9763人,比上年增加213人,增长1.1%,其中:城镇居民3387人,增加213人,增长6.7%。实施城乡社会救济31400人,比上年增加2114人,增长7.2%,其中:农村28206人,增加2480人,增长9.6%。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参合人数达176203人,参合率达98.8%。全县“五大保险” 参保人数达15.45万人,综合覆盖率76.6%。财政对社会保障及福利事业支出持续高速增长,全年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达2.24亿元,比上年增加0.36亿元,增长19..2%。城乡人民安居乐业,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十、资源、环境与安全生产 全县土地总面积1464平方公里(219.16万亩),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达137.7人;年末耕地面积13817公顷(20.73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9.44%,全县人均有耕地面积1.02亩。全县库塘总库容达8835万立方米,其中:有中小型水库86座,库容6423万立方米;年供水能力7355万立方米。据林业部门统计,全县有自然保护区3个(化佛山、白马山、三峰山),保护区面积约300.7平方公里(45.1万亩),有森林面积9.06万公顷(135.9.万亩),森林覆盖率62%;人均有林地6.7亩。全年降雨量860毫米,年平均气温17.1℃,年日照2475小时。整体上工业废气、废水、废物及城镇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节能降耗取得新成效,单位GDP能耗为0.5274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5.63个百分点。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全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5起,1人死亡,比上年减少50%,19 人受伤,直接损失150万元;亿元生产总值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为0.026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1起,1人死亡,直接损失132万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0起, 0人死亡,直接损失0万元;发生交通事故19起,0人死亡,1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0万元;发生火灾5起,0人死亡,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