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普法教育,全民法律素质得到提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共破获刑事案件369起,查处治安案件2017起。综治民调工作在全省排名第56位,比上年提升49个名次。综治工作在全市年度考核中排名第2位。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依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一批积案得到有效解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提升。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物价管理,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十三、人口、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社会组织 人口增长适度。年末全县公安户籍人口68.35万人。常住人口63.28万人。年内出生8081人,出生率11.28‰,死亡3445人,死亡率5.04‰, 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较快。全县2015年末单位数182个。城乡居民收入有新的增长点。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98元,增长9.4%,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95元,增长9.0,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93元,增长8.9%。 民生工程不断加强。新 增城镇就业4815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80人。五类保险全年核发待遇8.6亿元,启动企业养老保险过渡费率试点工作。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清理整治 工作全面完成,救助标准提高。全县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率达70%以上,完成乌嘴乡、中鱼口乡、麻河口镇敬老院改扩建和东红社区等4个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建 设。新建公租房和改造棚户区5471套(户),改造农村危房1500户、土坯房118户。住房公积金年内发放个人贷款1.36亿元。 社会组织体系稳定。年末全县共有10个镇、2个乡、33个社区和居民委员会、304个村民委员会。 注: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今后均以《南县统计年鉴》数据为准。 2、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是按现价计算的初步核算数,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是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 5、由于计量单位取舍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