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县新增城镇就业 528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25%,解决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011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4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22万人。全年共 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251万元,扶持个人创业999人次,带动就业3477人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45万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67 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4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97万人。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34.24万人,参合率达 99.85%。全县共有66.52万人次享受新农合补偿,补偿总额12914.51万元。年末全县各类社会福利单位收养性单位22个,床位数2214张。 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家庭数4229户,共8801人,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家庭数6359户,共15053人。得到农村医疗救助 16264人次,得到城市医疗救助23824人次。
注:
(1)本公报所列数据大多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县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比上年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全县人均生产总值等按年平均户籍和常住人口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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