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各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出台特殊困难群体助保暂行办法。企业退休职工月均养老金从1805元增至2026元。建立职工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制度,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5%。全年募集慈善资金833.6万元、发放785.59万元。残疾人康复中心正式投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城区全覆盖。筹集新建保障房2028套,基本建成1832套。住房公积金扩面5979人,发放贷款2.57亿元。改造农村危房810户,渔民上岸629户,界首金墩渔民安置小区全面启用。完成低收入农户三年脱贫攻坚任务。村级负担控减成效显著,80%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40万元。更新城乡客运班车100辆,新投放天然气公交车35辆,城市公交实现全省“一卡通”。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2.02%的低位。 注: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口数据取自公安户籍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