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达二级以上天数(即优良天数)282天,达标率77.2%。金沙江、岷江、长江宜宾段6个断面水质持续保持稳定;中心城区功能区噪声昼间等效连续A声级为52.6(dB),区域环境质量总体水平较好。全年实施减排项目272个。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区县县城皆已建成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厂(场),部分区县已启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部分重点乡镇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5个区县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态县(区),全市累计成功创建生态乡镇57个、生态小区117个。
年末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18.05万立方米,比上年末增长22.2%。城镇污水处理率为80.5%(平均值),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垃圾处理率为98.7 %,下降0.1个百分点。 全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709起,死亡124人,比上年分别下降21.7%和17.9%。全年无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呈总体平稳、趋于好转的良好势头。全年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08人,下降22.3%;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3人,下降50.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1.61人,下降9.2%;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0.28人,下降61.8%。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宜宾统计年鉴-2016》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本公报中人口、就业、林业、农业机械化、旅游、对外经济、招商引资、交通、邮电、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证券、社会保障、教育、体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服务、资源、环境、安全生产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