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彩电127台、冰箱105台、洗衣机95台、热水器94台、照相机10架、摄像机4架。平均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为:彩电101台、冰箱73台、洗衣机54台、热水淋浴器34台、摩托车43辆、移动电话180部、电脑6台。2015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9.82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2.96平方米。
储蓄余额稳定增长。年末全市个人存款达1976265万元,比年初增加250017万元,增长14.5%。 社会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一年来,全市参加城市社会养老保险13.16万人,征缴养老保险费92998万元,参加失业保险1.84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1134万元;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92万人,征缴工伤保险费696万元;参加生育保险人数0.65万人,征缴生育保险费182万元;参加医疗保险人数6.36万人,征缴医疗保险费11724万元;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15.1万人,征缴医疗保险费6721万元;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数58.98万人,征缴合作医疗基金27721万元。建立了全覆盖的社会保险网络,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达34.6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含财政补助基金)达19152万元。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全年新增就业9716人,发放再就业各类补贴2502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4.16%)得到有效控制。 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全民。2015年,全市各类社会收养性单位45个,床位3477张。城区社区服务网络快速发展,建立社区服务中心41个,产业化、规范化程度加深。社会救济工作进一步加强,继续加强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妥善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全年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9964万元,同比增长11.4%,有3.86万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巩固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8245万元,同比增长22.1%,有6.34万人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优抚安置工作有所加强,全年发放优待抚恤金9732万元,同比增长5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