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削减1.62%、4.12%、0.49%和35.45%。初步核算,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3.26%。 全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111人,比上年下降2.52%;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人数为1.14人,下降61%;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为0.058人,下降87.39%;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人数为2.52人,下降0.04%。全年发生火灾事故960起。全年发生交通事故734起。 注:[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2015年统计数据不含寿县。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和行业实行相对分离的划分标准,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5]2011年国家统计制度改革,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及房地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