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财政总收入102421万元,同比增收724万元,比上年增长0.7%,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9318万元,同比增收13563万 元,增长29.6%;一般预算支出365198万元,同比增支51353万元,比上年增长16.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441万元;教育事业支 出9343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33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9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89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557万元;交通运输支 出115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7937万元。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1038133万元,比年初增长32.8%;金融机构各项贷款687127万元,比年初增长18.7%,其中: 短期贷款37272万元,比年初增长36.2%;中长期贷款319241万元,比年初增长22%。 全年保费收入2167.7万元,比上年下降9.8%,赔款支付532万元,比上年下降36.4%。 九、人口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48.98万人。出生率为10.3‰,死亡率为5.09‰;自然增长率为5.21‰。 十、人民生活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1755元,比上年增长11.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593元,比上年增长11.5 %。 注: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表示其中项。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全县卫生机构数为县卫生局提供 (4)、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由县计生局提供。 (5)、户籍人口为公安年报数,常住人口为统计局抽样调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