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环境、资源 据环保部门统计,2015年,应监测天数365天,实际监测天数362天。伊宁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天数为95天,占26.2%,二级天数为251天,占69.2%;三级天数15天(轻微污染),占4.1%,优良天数346天,占95.6%,伊宁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情况良好。 城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控制在《地下水质量标准》三类水质标准以内;伊犁河流域伊宁市段水质达到自治区划定的水域功能区水质三类标准,城市整体环境质量良好。 十二、安全生产 据安监部门统计,2015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316起,死亡24人,受伤21人,直接经济损失500.6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8.1%,死亡下降9.1%,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3.4%。 十三、人口 据公安部门统计,2015年,全市年末总人口(常住户籍人口)547507人,较上年增长2.5%(由于公安户籍部门统计口径变化,2015年起总人口数据中不再含未落户常住人口)。其中城镇人口411711人,增长13.5%;乡村人口135796人。男性270423人,女性277084人,男女性别比例为0.976:1。全市出生人数10887人,死亡人数3064人;迁入12274人,迁出5767人。未落户常住人口31544人。全市人口出生率14.56‰,死亡率3.4‰;自然增长率11.16‰(由于2015年进行了出生人口补录工作,因此三率和往年相比变动较大)。全市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为96.35%。 全市拥有38个民族,其中维吾尔族264534人、汉族195567人、哈萨克族26863人、回族39844人,蒙古族2209人,锡伯族5318人,乌孜别克族4666人,满族2177人,东乡族2574人。维、汉、哈、回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48.3%、35.7%、4.9%和7.3%。 十四、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实现24550元,增长11.8%。全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3639元,增加1061元。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计,2015年全市地方城镇参加职工养老保险63107人,增长9.2%;征收养老保险金47742万元,增长22.6%。参加职工医疗保险57152人,增长5.4%;已收医疗保险金20051万元,增长17%。参加职工失业保险27115人,增长6.4%;由于降低费率,2015年征收失业保险金2914万元,同比下降10.1%。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805人,实现就业1万人,转移富余劳动力6万余人次,创收4.12亿元。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 据民政部门数据显示,1-12月,全市共为66418人发放城乡低保金18409.93万元;农村五保发放235户266人次101.15万元。此外,发放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元旦、春节补贴8319户、249.57万元。发放汶川地震甘肃灾区移民生活补助519人69.95万元。发放城乡低保困难人员和农村五保冬碳补助13823户414.69万元。 全市民生建设持续改善。坚持资金向民生倾斜,第六个民生建设年扎实开展,实施了总投资72亿元的423个民生项目,市委政府承诺的重点民生建设项目全部兑现。新续建37公里城市道路,打通7条断头路,完成70余公里背街小巷硬化、34万平方米道路罩面。铺设供热、排水管网11.8公里,天然气入户1.4万余户。解决了2.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建设了3200户富民安居房和2344套保障性住房,完成41个老旧小区改造,各族群众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实施了40个教育和11个医疗卫生基础建设项目。低保、城乡养老、社会救助等政策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工作再上新台阶,各族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再度攀升。 注:主要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人口数据取自公安年报数据,人口中“三率”指标取自伊宁市计生委。 伊宁市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