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工作得到加强。2015年,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68696人,发放养老金人数41249人;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316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139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2519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6415人。全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2515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389人。改扩建乡镇敬老院3个,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达2640元/人,城市低保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低于33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65元。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3户,抢救性康复贫困残疾儿童42名。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医疗卫生机构数不含乡村卫生室。 4、保险数据不包括营业点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