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生增长24%、注册护士增长37.6%、平均每万人拥有医生增长25.3%。卫生机构逐步完善,医疗卫生设施规模扩大。全市卫生机构总数923个(不含村卫生室,下同)。其中,医院106个、卫生院27个、妇幼保健院(所、站)6个、门诊部88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09家、诊所和卫生所及诊疗室573个。全市卫生机构床位15378张。其中:医院床位13780张,占总床位的89.6%;卫生院床位689张,占总床位的4.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9张,占总床位的5.9%;每万人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数65.6张。与上年相比,全市卫生机构床位数增长20.9%,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数增长23.5%;每万人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数增长21.5%。
农村医疗条件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全面推进。全市共设乡村卫生室228个,乡村医生和卫生员341人,比上年增加34人,增长11%。全市参加新农合人口60.68万人,参合率达到99.84%,比上年提高0.11个百分点;年人均筹资资金470元,比上年提高74元;全年共计125.58万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补偿金额为24876.28万元。 扩大实施“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全年市属公立医院累计垫付住院费用共计10321.08万元,累计受益人群18766人;镇卫生院累计垫付住院费用共计399.84万元,累计受益人群2504人。 (八)社会保障、救助和福利 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全市2015 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3.17 万人,比上年增加2.70 万人。其中参保职工43.18 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9.99 万人。全市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为8.31万人,全部实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0.59 万人,其中职工参保31.87 万人,退休人员参保8.72 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