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体育场馆2个,体育场地设施面积71.8万平方米,独立设置的业余体校1所。累计建成社区健身广场25个,健身苑点429个,篮球场303片,羽毛球场19片,门球场9片,地掷球场8片,乒乓球室13个。全年体育彩票销售额2438.7万元。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县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046元,比上年增长6.2%。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479元,比上年增长4.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47元,增长8.2%。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9元,比上年增长15.7%。 全县全体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506元,比上年增长2.1%。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2415元,比上年增长1.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557元,比上年增长2.7%。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27.8%和32%。年末全县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4.69平方米,其中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6.4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3.35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44.2辆,每百户农村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18.6辆。 全县设乡7个,镇12个。社区(居委会)17个,行政村272个。 年末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4.89万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8.4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1.69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3万人;全县失业保险参保1.9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3.86万人;生育保险参保2.2万人。 全县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分别为83人、8781人,全年列支低保(补助)金6244.53万元。特困供养人数1035人。2020年末,全县有残疾人8532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安置率达61.4%。 十一、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其他社会事业 全县年降水量1399毫米。全县森林面积13.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6.9%。全县共有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省级森林公园2个,市级森林公园5个。拥有自然保护区2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 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可吸入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18μg/m3;地表水水质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54.1分贝,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65.2分贝。全县共有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6%;垃圾处理站1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总量同比增长27.3%(等价),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上升20.2%。 全县有法律援助机构1个,人员3人,全年办理法律援助364件;律师事务所5家,执业律师24人;各级人民调解机构调解案件总数3260件,调解成功率99.78%;全年办理各类公证2341件。 全年累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火灾事故43起,分别比上年减少1起和5起。 注: 1.本公报所列部分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常住人口数据将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发布公报,与常住人口相关计算指标的数据暂缺。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为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口径,即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投资;限额以上商贸行业的统计范围: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的住宿业企业和餐饮业企业。 4.货物进出口等数据来自海关。 5.2014年开始城乡收入采用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后新口径数据,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前口径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