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 人口数据将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发布公报,与人口相关计算指标的数据暂缺。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新农村建设、农业数据来自市农业农村局,特色小镇数据来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贸进出口、外资等数据来自市商务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数据来自市科技局,专利数量、质量检验、名牌产品数量来自市市场监管局,档案数据来自市档案局,卫生数据来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低保、社会服务和救助、福利彩票数据来自市民政局,水资源数据来自市水利局,园林绿地面积、城市污水处理率、保障性安居住房等数据来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降雨量、平均气温数据来自市气象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市生态环境局,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安全生产事故等数据来自市应急管理局,林业数据来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路运输、水运数据来自市交通运输局,移动电话用户数量、互联网宽带用户等数据来自电信、移动、联通公司,邮政业务总量、快递业务量数据来自市邮政管理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上市公司数据来自市金融办,保险业数据来自市银保监分局,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旅游、体育、体育彩票数据、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数据来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户籍人口、汽车保有量数据来自市公安局,其他数据来自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丽水调查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