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入 根据国家统计局巴彦调查队抽样调查测算,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1913元,比上年增长6.0%;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2786元,比上年增长7.2%。根据人民银行统计,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09.3亿元,比年初增加10.1亿元,增长10.2%。 四、城乡建设 城镇规划逐步完善。编制完善了城镇控详规划,着力拉开城市主框架,城区面积扩大到39.5平方公里。棚户区改造成效显著。研究制定了《巴彦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申请棚改贷款4.9亿元,启动巴彦、兴隆、西集三个中心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拆一还一”的总体原则,研究制定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和购买存量房等措施,如期征收房屋1052户;重新签订补偿协议817户,安置多年来扒倒未回迁户235户。城建项目稳步实施。完成了景观路、育新二校区东路、兴民路、商都南路等道路建设,开工建设了巴彦镇通园、兴隆镇迎宾等12条城镇街路;68个老旧居民小区自来水实施了分户改造,巴彦镇内住宅小区自来水分户计量基本实现全覆盖。县城供水管网向周边延伸近万米,解决了9个自然屯近千户安全饮水问题。完成了重点高中、第三高中、县一中、工业新城集中供热和西集镇南、北直路供热和供排水管网铺设工作;清淘城镇排水管网55公里,配齐了井盖等附属设施。城镇管理不断加强。关停了巴彦镇垃圾处理厂,镇内垃圾运往域外处理,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污水处理厂改造完成,实现达标运营。开展乱搭乱建专项整治行动,拆除违建房屋29处、10166平方米;整顿城镇经营秩序,取缔临街摊点2600多处、违规牌匾5600多个;实施绿化美化工程,栽植花草40余万株,粉刷树木3600余棵;修饰了西郊公园和文化公园亭、桥等基础设施,市容面貌明显改观。 五、环境保护和治理 全年县财政投入节能环保资金2713万元进行环境保护和治理,域内重点排污企业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27天,空气质量达标率85.2%。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5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7.5%。 注释: 1、本公报中的年度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各行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及其分组绝对数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为批发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为500万元及以上、住宿业餐饮业为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5、户籍总人口为县公安局数据,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以此计算得出数据;常住人口由卫计局提供。 6、粮食产量、年末生猪存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由国家统计局巴彦调查队提供。 巴彦县统计局 2018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