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平均降雨量771.7毫米,年平均气温16.1℃,年日照1825.2小时。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5%。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III类及于III类水质达标率83.3%,城区大气降尘量每平方公里41.51吨,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100%。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23元,比上年增加1013元,增长9.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48元,比上年增加2641元,增长8%。 全县165个村(居)委会,全部开通程控电话,通公路,通电,通自来水。 十一、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 2018年末全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28857 人,比上年增加 1365 人。其中:在职职工18700人,企业退休人员10157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数11955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227524人,比上年增加11724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14181人,比上年减少870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404537人,比上年减少 3115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36533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368004人。参加工伤保险30100人,比上年增加1270人。参加生育保险12210人,比上年增加42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577户,2304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4181户,11303人。各类重点优抚对象3645人。登记在册各类社会组织113个(其中:社会团体5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9个)。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96人。享受残疾人困难补贴2325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824人。享受100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9人。享受80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8419人。全县共有敬老院13所,现有五保老人1136人,其中: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295人,分散供养的841人。有福利院1个,收养9名鳏寡老人。 全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264.44万元。农作物受灾面积1827.73公顷,其中绝收184.68公顷,受灾人口29350人。 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79起,死亡14人,受伤84人,直接经济损失470.87万元。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09人,比上年下降0.02个点。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5起,死亡5人,直接经济损失450万元;道路交通事故61起,死亡9人,受伤84人,直接经济损失15.63万元;消防火灾事故13起(森林火灾除外),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5.25万元。 注: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实际数以《禄丰统计年鉴》为准。 2、生产总值、非公经济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六大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均为按现行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4、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是指注册地在我县的资质以上建筑施工企业。 5、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是指计划总投资大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不包括农村私人建房和购买固定资产。 6、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之规定,对2018年度农业相关指标数据进行了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