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资源、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17.7亿千瓦时,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2.3亿千瓦时。全县当年造林面积0.18千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117.0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4.28 %。 2019年,全县水质监测断面达标率为85.7%,其中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5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环境空气中PM10年均浓度为74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 250天,环境空气优良率为70.2%,全县工业废水排放量达标率100%,工业烟尘排放量达标率100%。全县有污水处理厂5 座,垃圾处理站1 个。 全年日照时间1943.3小时,降水量1261.2毫米,平均气温为17.1 ℃。 全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 起,死亡5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3起。全年发生火灾事故157 起。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347807人;在总人口中,男性179246人,女性168561人。据县卫健委统计:全县人口出生率8.84‰,自然增长率3.19‰,出生人口性别比111.88:100。 据抽样调查,全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664元,比上年增长10.1%。其中,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72元,比上年增长9.2%,其中工资性收入10784 元,经营净收入4976元;人均消费支出17826元;农村居民人均拥有住房面积45平方米。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010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工资性收入21343元,经营净收入13461元;人均消费支出24495 元;城镇居民人均拥有住房面37平方米。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7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47万人,其中参保离退休人员2万人。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2.1万人。年末全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43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144人,增加244 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9400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31200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06334人。 年末全县有各类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24个,床位2346张,收养各类人员1051人。年末全县共有1546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8433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279人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4338.49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449.5万元。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全县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年末总人口取自公安人口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