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237元,同比增长9.5%,其中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966元,同比增长9.4%;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7728元,同比增长8.5%。 2018年,出台了《米脂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分类施保,截止目前,共有分类施保对象4358人,全年共发放分类施保资金337万元。全县共保障农村低保4109户、7095人,建档立卡内低保对象3688户、6388人,认定“渐退帮扶”对象61户、95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739万元。城市低保方面,全县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251户、2455人,全年发放低保金857万元。出台了《米脂县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扩大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范围,与全县所有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把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等困难群众100%纳入民政医疗救助范围。全年医疗救助11244人次,发放资金2191.34万元,其中一站式救助8563人次、1100.98万元。全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参加新农合。全年资助参合参保1479人次,支出资金17.01万元。我县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27张,已顺利完成市级考核指标。全县幸福院达到87个,覆盖率达40%,全年为5082位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387.64万元。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反馈数据。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等数据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 4、部门数据来源于各相关部门年终总结及年报。 5、除常住人口外,人口数均为公安年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