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为1587.29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下降6.58%。 公报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中生产总值及分行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法人单位;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4、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 5、年末人口为抽样调查数据。 6、全年经济作物播种面积为上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