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拥有自然保护区19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5个,市级保护区7个,县级保护区6个。自然保护区面积23.21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5.51万公顷。全年全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 其中优良天数310天,污染天数55天,达标天数比例为84.9%。 十二、人民生活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501元,比上年增加1616元,增长8.6%。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为9673元,增长9.8%,经营性收入为5202元,增长4.4%,财产性收入为599元,增长3.4%,转移性收入为5028元,增长11.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99元,比上年增加2203元,增长7.6%。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为18657元,增长8.4%;经营性收入为5521元,增长4.2%;财产性收入1015元,增长2.0%;转移性收入5806元,增长9.6%。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764元,比上年增加916元,增长9.3%。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2179元,增长10.5%;家庭经营性收入4751元,增长4.6%;财产性收入为193元,增长7.0%;转移性收入为3641元,增长15.5%。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2786元,增长6.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037元,增长6.4%。农牧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8697元,增长6.1%。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居民家庭食品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4.0%,下降0.1个百分点;农牧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6.0%,比上年下降4.2个百分点。
年末非私营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人数(含劳务派遣)14.2万人,在岗职工年工资总额(含劳务派遣)98.2亿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含劳务派遣)69218元。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5.98万人,增长5.0%,其中离退休人数23.11万人,增长5.5%。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10.38万人,增长0.8%。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0.37万人,增长8.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96.8万人,下降0.8%。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9.97万人,增长5.1%;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8.79万人,增长2.8%;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2.71万人,下降4.1%,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625人。 全市运营的各类福利院,民办养老机构,敬老院,光荣院43个,拥有床位5042张,各类机构入住人数3345人;拥有幸福院458个,入住户数43046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8.49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4.85万人。年末全市拥有社区服务中心209个。 注: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之间存在计算误差,均未做机械调整。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