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91388万元,同比增长19.8%,其中:税收收入245653万元,增长24.4%,税收占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4.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455943万元,增长6.3%,其中:教育支出增长1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下降5.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16.0%。 年末全部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223082万元,比上年年末增长4.0%;各项贷款余额为2192050万元,比上年年末增长9.2%。 九、人口和人民生活 年末全市总户数19.89万户,总人口78.83万人。常住人口69.8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8.93万人,乡村人口30.93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5.73%,比上年提高1.75个百分点。全市年内出生8700人,出生率为11.06‰,年内死亡5500人,死亡率为6.99‰,全年净增3200人,自然增长率为4.07‰。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59元,同比增长8.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43元,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82元,增长8.9%。 十、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体育 2018年全市拥有普通中学36所,在校学生44037人,普通中学专任教师3103人;小学144所,在校学生67561人,小学专任教师3985人。 年末全市共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个,公共图书馆1个,公共图书馆藏书量130千册,群众文化事业机构1个,文物管理机构1个。 年末全市共有广播电台1座,广播人口覆盖率100%。电视台1座,电视人口覆盖率100%。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451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8个;拥有床位2367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2168张;卫生技术人员3460人,其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1462人,注册护士1260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技术人员71人;妇幼保健院1个,卫生技术人员211人。乡镇卫生院11个,卫生技术人员673人,床位468张。 2018年,全市在全国、省、市比赛中共获奖牌452枚,其中,金牌108枚、银牌133枚、铜牌211枚。其中,获得国家级金牌3枚,银牌4枚,铜牌1枚;获得省级金牌4枚,银牌2枚,铜牌4枚;获得市级金牌101枚,银牌127枚,铜牌206枚。 十一、环境保护 全年中心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达到233天。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省定出境河流责任目标断面石梁河三张闸出境断面水质COD、氨氮、总磷等因子均值浓度优于Ⅲ类水质,优于考核目标值Ⅳ类水质要求;小洪河与建安区交汇处出境水质、清潩河禄马桥出境水质分别优于Ⅴ类水质,优于考核目标值Ⅴ类水质要求;三个河流市控断面均完成许昌市规定的目标值。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和因环保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全年辐射事故零发生。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资料来源: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旅游数据来自市旅游局;金融数据来自人行长葛支行;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艺术表演团体、公共图书馆、群众文化事业机构、文化管理机构单位数据来自市文化发展中心;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数据来自市广电局;医疗卫生数据来自市卫计委;体育数据来自市体育发展中心;环境保护数据来自市环保局;其他数据来自市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