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43445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71622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48452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离退休)人数204463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43989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80923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84974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84928人。 2018年末全市拥有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25个(含敬老院),其中养老机构8 个,床位 3908 张,年末收留抚养老年人 1134人。农村低保标准4740元/人/年,在保人数11363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408.98万元。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590元/人/月,在保人数491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63.32万元。 全年救助困难家庭学生1778名,使用救助金 124.16万元。为80周岁的低保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157.13万元。确定特困对象 1124 人,全年累计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1001.66万元。全年为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津贴1092.39万元,百岁老人发放津贴67万元。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