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市经济保持了总体平稳、持续健康的发展态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出新的步伐。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01.4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2%[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7.31亿元,增长3.6%;第二产业增加值867.33亿元,增长5.5%;第三产业增加值966.84亿元,增长9.2%。三次产业结构为3.6:45.6:50.8,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9%、37.8%、60.3%。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4964元,比上年增长5.8%。
年末全市总人口225.0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5万人。其中回族人口58.26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5.9%。城镇人口174.59万人,乡村人口50.46万人;男性111.05万人,女性114.00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1.51‰,死亡率为5.2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27‰。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2%,其中,衣着类上涨2.0%,医疗保健上涨1.6%,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2.2%,居住类上涨3.5%,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2.6%,交通和通信类上涨2.2%,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0.2%。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上涨7.9%,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上涨10.5%,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涨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