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全县邮政业务总量完成958.75万元,同比增长3.5%;固定电话用户年末达到9662户,移动通信电话用户年末达到95530户。年末全县固定及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05192户,同比下降2.4%。电话普及率达75.3部/百人。全县国际互联网用户30408户,其中联通宽带用户17330户,移动宽带用户11000户,增加6500户,电信用户2078户。年末全县设有邮政所12处,其中设在农村的居所有11处,邮路总长度(单程)1653公里。农村投递线总长度(单程)1370公里。邮政汽车7辆。 2017年,全年全县共接待国内游客人数达到167.23万人次,全县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4.68亿元。 七、财政、金融和保险 2017年全年全县财政总收入1097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5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0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25%。其中,税收收入27317万元,同比增长42.71%,其中,增值税完成13452万元,同比增长147.1%;企业所得税完成1183万元,同比下降0.76%;个人所得税完成699万元,同比增长69.25%。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10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36%。
2017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813743万元,较年初增加37243万元,同比增长4.8%。各项贷款余额为221854万元,较年初增加550万元,同比增长0.2%。其中住户存款余额为611691万元,同比增长3.1%,较年初增加18163万元,信用联社存款余额为338390万元,比年初增加22296万元,同比增长7.1%,信用联社贷款余额为90508万元,比年初减少38698万元,同比下降30%。
2017年,全年寿险业务保费收入7987.69万元;全年寿险业务支付各类赔款240.5万元。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2017年,全县共有普通中学15所,在校学生6123人,其中高中1所,在校生数1900人,初中14所,在校生数4223人,职业中学1所,在校生数1285人,小学24所,在校生数7953人。幼儿33所,在园幼儿3867人。
2017年申报各种专利19件,其中发明专利8件,新型实用专利11件。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2017年末,全县共有艺术表演团体2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乡镇文化站10个,电视台1座,电视人口覆盖率98%,广播电视台节目1套,有线电视用户13000户。2017年,图书馆总藏量为87376册,全年艺术表演640场,举办文化艺术展览13场。 2017年末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0个,其中县直医疗卫生单位5个(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计生妇幼服务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乡镇卫生院分院15个。全县卫生机构拥有床位510张,卫生技术人员766人(含乡村医生285人)。(全县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100774人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9.24%)。 2017年末,全县拥有各级体育机关1个,举办全县各项大型比赛15次,举办全民健身活动55次,参加人数达到7.5万人次。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2017年公安局户籍人口显示,年末全县总人口为139718人,城镇人口为31074人,乡村人口为108644人,出生人口为1423人,死亡人口为2620人,人口出生率10.18‰,死亡率为18.75‰,自然增长率为-8.57‰。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365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58元,同比增长1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6714元,同比增长11.55%,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6283元,同比增长24.11%。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4384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80052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584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1506人。参加城镇失业保险人数为14340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9501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17942人。 全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有4189人,其中城镇居民226户404人,比去年同期减少1人;农村居民2664户3785人,比去年同期增加2979人。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89.5万元,同比增长220.4%,发放城镇低保资金173.7万元,同比增长21.5%。 全县优抚事业单位1个,床位40张,收养老人26人。社会福利单位9个,床位307张,收养五保老人77人。 十一、资源、环境 全县耕地保有量22.47公顷,检查验收合格造林面积5.4万亩。 全县总用水量2440万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378.7万立方米,生产用水1349.7万立方米,第一产业用水781.2万立方米,第二产业用水506万立方米(工业用水497.5万立方米,建筑业用水8.5万立方米),第三产业用水62.5万立方米。生态用水501.6万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46.92立方米/万元。 全县空气质量Ⅱ级以上天数总计达到216天,优良率达到61.7%。 全年全县城市污水处理量达220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达到91%(指城市污水产生量的90%)。2017年年末,全县建成城市绿化覆盖率41.2%,比上年同期增长0.9个百分点,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 公报注释 :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地区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人口为公安局户籍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