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最终确定数为统计年鉴。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2015年不变价计算。新口径中,原一产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原二产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移至第三产业。 3.年末户籍人口数为公安局统计口径。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为500万元及5000万元以上项目。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7.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统称“三品一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