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60600元和3544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9%和8.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31956元和22145元,增长8.3%和6.5%。其中,城镇居民医疗保健和生活用品及服务两项支出增长较快,分别增长14.8%和14.3%;农村居民生活用品及服务和居住两项支出增长较快,分别增长15.0%和11.9%。年末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1.47平方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3.24平方米。 全年共举办各种劳动力交流专场92期,提供就业岗位 20.71万个。全年创业培训802人,高技能人才培训3142人,农村电商培训2687人。充分发挥“海宁市劳动力交流中心市场”功能,年内共安置城镇失业职工8335人。全市登记失业人数787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87%。 年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5.82万人,其中企业参保人数43.48万人。收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2.73亿元,收缴失业基金1.00亿元,劳动保障部门为4.25万人次发放了失业救济金。稳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8.61万人,其中大病统筹74.19万人。 年末全市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0个,提供夜间照料床位 6560张,收养2673人。社会救济总人数20493人,年末全市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454人,其中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为 618人和3836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额3108万元。 年末拥有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221个,开展公益创投项目248个,共提供服务活动3.9万人次。农村社会保障网络覆盖12个镇、街道。 十二、资源、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社会安全 全市耕地面积为33172.75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等新增耕地350.12公顷。全年新增改造提升造林面积353.80公顷,上年增长4.3%。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26.90%。 初步测算,全年全市总用水量3.20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1.45亿立方米,林牧渔畜用水量0.17亿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量0.37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量0.79亿立方米,城镇公共用水量0.22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量0.20亿立方米;全市人均用水量372立方米。全年全市降水量为2081.7毫米。 年末有极轨卫星接收站1个,区域自动气象观测站17个。霾日数29日,比上年减少6天。 建城区面积为54.25平方公里,市区绿化覆盖率达39.97%,绿地率达37.1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6.49平方米。城市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得到扩建和完善,实施工程31.74公里,总长度达1183公里。供水网络不断拓展,全年新增供水管41.17公里,总长达1267.93公里。天然气利用工程完成管网敷设8.88公里,总长度达441.08公里。 全年共审批新、改、扩建工业性建设项目363个,计划环保投资5.27亿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达100%。至年末,已创建9个国家级生态镇(街道)、12个省级生态镇(街道);绿色学校91所(国家级1所、省级23所);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1家,银叶级绿色旅游饭店9家;嘉兴市级生态村150个;浙江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4个。 全市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为“良好”评价,46个市级河长制考核断面Ⅳ类以上水质占比89.1%。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比上年增长2.9%,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4%。 “平安海宁”建设深入开展。2018年全市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为96.57%。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包括工矿商贸企业、道路运输、水上交通) 39起、死亡31人、受伤16人,其中道路运输共发生事故31起、死亡21人、受伤13人。 注释: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粮食播种面积及产量均为初步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