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6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2.52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3.1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5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47万人。 全县敬老院19所,集中供养老人760人,孤儿院1所,集中供养孤儿人数53人。当年享受定期抚恤人数530人,发放抚恤金1310万元;享受定期补助人数9170人,发放补助金6240万元;优待优抚人数9170人,发放优待优抚金600万元;五保户供养人数2907人,发放救济费1916万元。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23万人,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4293万元;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47万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4201万元。 十三、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当年单位GDP能耗0.5232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1.15%;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3734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8.81%。 全县环境治理重点监测单位11个,完成环境污染治理投资2.63亿元。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9%,污水处理率达到83.7%。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336天。 全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0件,同比下降16.7%;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伤亡人数12人,同比下降7.7%;各类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50万元,同比下降5.2%。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通江统计年鉴—2019》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民营经济增加值、工业和建筑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减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农业历史数据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 4.2018年,计划总投资500-5000万元投资项目由形象进度法更改为按财务支出法进行统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同口径增长速度。 5.公报中户籍人口、林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旅游、对外贸易、财政、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居民生活、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和安全生产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