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年末,全县拥有各类卫生机构274个(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卫生院19个,疾病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2个。卫生机构拥有床位1465张,其中医院、卫生院1180张。有卫生技术人员125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生563人,注册护士469人。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医联体建设,落实分级诊疗机制,开通首家周边县级医院联网直报。 十、人口和人民生活 人口。年末,公安户籍人口550726人,比上年减少721人。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285246人,女性人口265480人。全年人口出生率为9.7‰,死亡率为6.2‰,人口自然增长率3.5‰。 人民生活。据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581元,比上年增长9.1%;人均消费支出19786元,比上年增长3.6%;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6.69平方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80元,比上年增长9.7%;人均消费支出11175元,比上年增长了9.9%;人均生活用房面积51.69平方米。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27.9%;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32.1%。 注: 1、全县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性支出的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