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1]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三个五”战略,加快中东西“三大板块”建设,启动实施“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下大力气改善营商环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着力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质量效益稳中优化,社会事业稳步发展,人民生活稳中提质,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 15074.6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60.75亿元,增长2.0%;第二产业增加值6410.85亿元,增长4.0%;第三产业增加值7503.02亿元,增长5.5%。按常住人口计算,全省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5611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8404美元),比上年增长5.0%。三次产业的结构比例为7.7:42.5:49.8,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9%、44.8%和51.3%。 图1 2014—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
图2 2014—2018年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全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2.1(以上年为100,下同),比上年上涨2.1%。其中,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2.0,上涨2.0%;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2.3,上涨2.3%。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为103.7,上涨3.7%;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为102.8,上涨2.8%;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为103.5,上涨3.5%;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为104.6,上涨4.6%。 表1 2018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上年=100
全年全省完成地方级财政收入1240.84亿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完成税收收入891.71亿元,增长4.4%。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支出3789.59亿元,增长1.7%。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4.10亿元,增长1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1.22元,增长0.7%;节能环保支出120.79亿元,增长4.9%;教育支出513.82亿元,增长1.1%;住房保障支出124.43亿元,下降2.8 %;农林水事务支出537.55亿元,增长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