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县拥有各类医疗机构404所。其中,卫生医疗机构31所,诊所门诊部112所,村卫生室261所。各类卫生机构拥有床位1480张,医疗卫生技术人员767人,乡村医生587人。全县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25.7万人,新农合参合率96.0%。 九、人口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350994人,较上年减少88人。人口出生率8.4‰,人口死亡率6.4‰,人口自然增长率2.0‰。其中,男性181450人,女性169544人,人口性别比为107.0。城镇人口107211人,乡村人口243783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30.5%。年末总户数156656户。 十、人民生活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96元,比上年增长9.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039元,增长13.9%。其中,食品消费支出5876元/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66元,增长12.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054元,增长15.9%。其中,食品消费支出2611元/人。 十一、安全生产 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 6人,同比减少2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立案1615起,受伤177人,死亡 0人,工矿企业事故死亡 6人。 注: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辖区内全部国有及国有控股、全部大中型以及除此之外的年产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2、交通、邮电、教育、卫生、人口、财政、金融等有关数据为相关部门提供。 3、本公报2018年数据均为快报数。 4、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